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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2023年博士生招生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根据《关于“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院〔2016〕34号)和《浙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大研院〔2017〕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院2022年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以下简称“平台”)2023年博士生招生指标申请工作。一、招生指标申请基本要求1.“平台”博士生招生指标必须服务于涉海科研与人才培养,分两类:自由申请指标和海洋研究院团队指标,自由申请指标对全校开放,团队指标由研究院已建或筹建团队申请;2.指标申请以导师组为单位进行:导师组须由跨两个以上(含两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必须有一位导师所在一级学科博士点为海洋学院的“海洋技术与工程”),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担任1个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的主导师;3.主导师与合作导师间已开展实质性的交叉合作项目研究,导师组有明确的交叉研究方向、科研任务以及充足的研究经费,导师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个;4.对于自由申请指标,主导师上一年度未从本“平台”或学校其他交叉研究项目/机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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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 2022年博士生招生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根据《关于“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院〔2016〕34号)和《浙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大研院〔2017〕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院2022年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以下简称“平台”)2022年博士生招生指标申请工作。一、招生指标申请基本要求1.“平台”博士生招生指标必须服务于涉海科研与人才培养,分两类:自由申请指标和海洋研究院团队指标,自由申请指标对全校开放,团队指标由研究院已建或筹建团队申请;2.指标申请以导师组为单位进行:导师组须由跨两个以上(含两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必须有一位导师所在一级学科博士点为海洋学院的“海洋技术与工程”),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担任1个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的主导师;3.主导师与合作导师间已开展实质性的交叉合作项目研究,导师组有明确的交叉研究方向、科研任务以及充足的研究经费,导师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个;4.对于自由申请指标,主导师上一年度未从本“平台”或学校其他交叉研究项目/机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