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海洋研究院关于申请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2019年博士生招生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2 来源:浙江省海上试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发布人:孙瑜霞 浏览量:55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关于“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院〔2016〕34号)和《浙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大研院〔2017〕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院2019年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以下简称“平台”)2019年博士生招生指标申请工作。

  1. 招生指标申请基本要求

1. “平台”博士生招生指标支持涉海科研,分为两类:自由申请指标和海洋研究院团队指标,自由申请指标对全校开放,鼓励科学类一级学科与工程类一级学科交叉,团队指标由研究院已建或筹建团队申请;

2. 指标申请以导师组为单位进行,导师组需由两个及以上跨学科(一级学科)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必须有来自海洋学院的教师,每位博士生导师限担任1个专项计划招生指标的主导师;

3. 主导师与合作导师间已开展实质性的交叉合作项目研究,导师组有明确的交叉研究方向、科研任务以及充足的研究经费;

4. 对于自由申请指标,主导师上一年度未从本“平台”或学校其他交叉研究项目/机构获得过招生指标;

5. 有较好的博士生生源,专项计划仅限招收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不招收普博生,该专项招生指标被列为培养成本补偿指标中的B类指标;

6. 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交叉研究方向或合作导师,如确实需要更换,则将影响主导师在“平台”的后续招生指标申请;

7.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课程学习、培养环节考核、学位论文答辩均由导师组全体成员共同把关审核,导师组应在总体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共同为交叉培养博士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培养方案须满足学校关于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及《“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博士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并突出学科交叉特点。

二、申报程序

1. 2018年7月27日中午12:00之前,将《2019年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博士生招生指标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hsm@zj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平台”(舟山校区海研楼219),联系电话:18072927980;

2. “平台”进行初审推荐,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PPT答辩和评审,确定相关博士生招生指标。

3. 博士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由主导师(主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实施。

 

            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

                  2018年7月22日  

2019年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博士生招生指标申报表.doc